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典故:岳母刺字

作者:佚名

  岳母刺字的故事,宋人笔记和野史均无记载,包括岳飞之孙岳珂所著《金佗稡编》也没有记录。岳飞背上刺字的记载始见于元人所编的《宋史》本传:“初命何铸鞠之,飞裂裳,以背示铸,有‘尽忠报国’四大字,深入肤理。”有一种解释是,因为“刺字为兵”的制度仍在执行,所以岳飞从军时在背部刺上“尽忠报国”四字明志。

  明代表现岳飞故事的小说、戏剧如《精忠记》、《武穆精忠传》、《精忠旗传奇》等都有岳飞背上刺字的描写,刺字版本不一,最普及的则是“精忠报国”。有学者认为,此时的“精忠报国”四字是受宋高宗御赐“精忠岳飞”四字的误导。

  始修于明代的《唐门岳氏宗谱》说“尽忠报国”四字是姚氏于靖康初年为岳飞所刺,但《宗谱》晚出,此事的真实性仍有待考证。“岳母刺字”的演义故事则最早见于清抄本《如是观传奇》与杭州钱彩评《精忠说岳》,《说岳》中的岳母刺字故事影响广泛,一直流传至今,成为一段脍炙人口的佳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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岳飞
  岳飞(1103年3月24日—1142年1月27日),字鹏举,宋相州汤阴县(今河南汤阴县)人,南宋抗金名将,中国历史上著名军事家、战略家,民族英雄,位列南宋中兴四将之一。在宋金议和过程中,岳飞遭受秦桧、张俊等人的诬陷,被捕入狱。1142年1月,岳飞以“莫须有”的“谋反”罪名,与长子岳云和部将张宪同被杀害。宋孝宗时岳飞冤狱被平反,改葬于西湖畔栖霞岭。追谥武穆,后又追谥忠武,封鄂王。岳飞治军,赏罚分明,纪律严整,又能体恤部属,以身作则,他率领的“岳家军”号称“冻死不拆屋, 饿死不打掳”,金人流传有“撼山易,撼岳家军难”的评语,表达对“岳家军”的由衷敬畏。岳飞反对宋廷“仅令自守以待敌,不敢远攻而求胜”的消极防御战略, 一贯主张积极进攻,以夺取抗金斗争的胜利;他是南宋初唯一组织大规模进攻战役的统帅。主要成就有剿除李成、曹成等几大游寇势力,收复襄阳六郡,积极整顿防务,恢复生产,平定杨么之乱,连结河朔,积极与义军联络抗金,北伐中原,取得郾城、颍昌大捷,还是岳家拳、岳家枪的创始人。代表作品有《满江红·怒发冲冠》、《小重山·昨夜寒蛩不住鸣》、《乞出师札子》、《五岳祠盟记》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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